专家建议:网红言论过边界应纳入劣迹名单监管

  发布时间:2024-11-27 08:36:42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一些网红为流量捏造事实口出狂言扰乱网络生态秩序 专家建议网红言论过边界应纳入劣迹名单监管记者 文丽娟 实习生 王艺韬“死者被活埋”“案件有成年人帮凶”“头骨面部全碎了”……近日,河北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发 热血江湖手游领取奖品。
  一些网红为流量捏造事实口出狂言扰乱网络生态秩序 专家建议  网红言论过边界  应纳入劣迹名单监管  记者 文丽娟 实习生 王艺韬  “死者被活埋”“案件有成年人帮凶”“头骨面部全碎了”……近日,建议界应监管河北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发生后,网红一些网络博主乃至粉丝量较大的言论热血江湖手游领取奖品网红博主发布上述不实言论,甚至到案发当地直播蹭流量。过边目前,纳入这些博主已被禁言,劣迹平台已无法查询到。名单  类似的建议界应监管现象并不鲜见。随着网络平台的网红快速普及,一些人追捧“流量至上”,言论一些人则在虚拟空间毫无顾忌,过边或捏造事实,纳入或口出狂言,劣迹发表偏激甚至违法的名单言论,挑战公序良俗,建议界应监管扰乱网络秩序,污染网络生态,影响恶劣。  受访专家指出,随着影响力的扩大,网红博主的言论不仅能够吸引眼球,更有可能成为引导舆论的重要力量。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博主可以自由表达观点,但这种自由并非没有边界,不能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如涉及国家安全、传播谣言、侵犯他人名誉权等。监管部门、平台和社会应加大对网红博主的监督力度,在保障言论自由的同时强化正确导向。  为了流量丢了底线  网红出格言论频现  “甘肃地震离我800公里远,跟我有什么关系吗”“我还找了两个(自曝涉黄经历),热血江湖手游领取奖品1800元”……去年以来,多名网红博主发表的言论引发社会广泛争议。  记者注意到,随着直播行业日渐繁荣,不少人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得了大量关注和影响力,他们利用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分享生活、传播观点、娱乐大众。其中,一些网红做起了“流量生意”,甚至为了流量丢了底线,或胡编乱造、审丑猎奇、宣扬低俗恶俗的内容,或罔顾法律法规,不断擦边乃至公然挑衅。  “铁头”就是其中之一。2023年3月,他开始做打假视频,曝光三亚海鲜市场、老年保健品等乱象,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其某平台账号就拥有500多万粉丝。  据网友发帖爆料,“铁头”在直播时自曝涉黄经历,扬言“八年前的事过了追诉期”。多名网友去政务官方账号下留言投诉。之后,“铁头惩恶扬善”在多个平台上的账号均显示被封禁。  这并不是“铁头”第一次陷入舆论旋涡。此前,他还在直播间公开打趣过“汶川地震”“女性家暴”等严肃话题。  前不久,陕西榆林警方处置了一起网红寻衅滋事案件。陕西绥德某网络主播张美丽(网名,账号已关停)因在直播过程中辱骂自己母亲,而在网络上快速走红,后又在直播过程中装疯卖傻,利用网络制造话题随意谩骂侮辱他人。  还有多名网络主播为达到涨粉带货敛财效果,雇佣张美丽直播、恶意挑逗张美丽骂人、同张美丽合拍低俗不雅视频等方式直播。张美丽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执行逮捕的同时,5名参与雇佣张美丽进行低俗直播相关人员也被依法行政处罚。  一些网红“语不惊人死不休”频发的原因为何?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背后的罪魁祸首是“唯流量论”,在流量、资源和行业“内卷”等压力下,一些网红通过哗众取宠、飙脏话、荤段子,甚至擦边、违法等行为博取眼球,获得流量。  在“铁头”事件中,有网友注意到,其在直播间里说了这样一句话:“想听的话把赞点到20万……”。有业内人士分析,他是以嫖娼挑战普通人认知的事为噱头,吸引和鼓动网友们造流量。嫖娼之事不管真假,公开调侃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行业管理制度规定,甚至挑战了法律红线。  云南恒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洪认为,网红背后有巨大的利益驱动,这本无可厚非,但庞大的粉丝群体使其言论和行为具有更广泛的传播渠道,倘若不经思考便发布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或者误导性信息,往往会引发一系列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连锁反应。  来自湖南的王女士对网红低俗言论颇有意见。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她特别反感一些网红在直播时满嘴网络脏话,有时还说些“黄段子”,“小孩子看到了很容易学样,不仅容易耽误学业、影响身心健康,还容易对孩子三观的树立造成负面影响,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对网红言论的监管”。  来自广东的周女士也吐槽说,自己10岁的儿子总是嚷嚷着以后要当网红,当她问儿子原因时,儿子说“当网红又轻松,赚得又多”,而且“想说啥就说啥,想干啥就干啥”。  明确平台权利义务  建立统一封禁标准  现实中,一些网红博主靠炒作聚集人气,甚至出现黑料越多直播间人气越旺的情况,还有一些劣迹网红被封禁后换个账号重出江湖,靠粉丝刷礼物捞金,继续做“流量生意”,赚得盆满钵满。  喧嚣过后,不禁让人反思:对于劣迹网红,网络直播平台是否应当继续为其提供展示机会?平台在监管方面是否尽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拥有众多粉丝的网红满足为公众所知、自愿进入公众视野、客观上具有社会影响力等标准,属于公众人物范畴。对于公众人物,因为拥有更多的受众和话语权,在发表言论时应当承担比普通民众更大的注意义务,同时其私权利的行使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凡是网红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制造低俗内容的或者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可一律算作劣迹网红。  在他们看来,劣迹网红审丑审怪带歪了社会风气,封禁此类账号是人心所向。但一个文明开放的社会是允许犯错的,抵制劣迹网红并非要将其一棒子打死,可如果复出后并没有洗心革面,则必须坚决抵制。  “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不论是普通公民,还是所谓网红,没有例外。考虑到网红言论行为的传播速度时间快、范围广,在某种程度上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公众人物’,其理应负担较高的注意义务,避免因不当言行造成恶劣影响,包括扰乱秩序或误导公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社会治理发展研究部部长李俊慧说,因此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对于尚不构成违法的,但确实违反主流价值观且误导公众的,对此类言行应当予以平台规制和道德谴责。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秀军提出,对于只是说错话的网红,如果没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也没有违法和违背社会公德,有关部门可以不予追究,或约谈整改确保不会再犯。如果明显违反道德底线甚至违法,有大量投诉举报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有关部门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平台可依据平台规则予以封禁等处罚,被侵犯权利的社会公众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行政乃至刑事控告。  在受访专家看来,平台应该勇于承担起责任,提高门槛,对劣迹网红加大识别力度,一旦发现要坚决敢于说“不”;网监部门要加强对劣迹网红的监督跟踪,同时也要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拓宽举报维权渠道,鼓励网友参与网络监管,还可以考虑建立并公开劣迹公众人物名单,并定期对外公布。  受访专家建议,对劣迹事件按照诸如道德问题、法律问题等进行详尽的明确分类,初步形成行业标准方案,并最终形成管理条例,获得相关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可根据劣迹事件等级,从交通、财税等多方面不同程度地对其进行限制;还要严格管控其相关作品,避免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  “随着网络平台经济的爆发式增长,网络平台已经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为了明确网络平台、用户和监管机构的权利义务,对各平台封禁标准予以统一很有必要。但统一标准不宜过细,应在原则性的统一标准下授予网络平台一定的自行监管权,同时给用户提供申诉渠道,既要保护网络安全、公众利益和平台利益,也要保护用户言论自由等合法权益。”杜秀军说。  李俊慧建议,属于演艺领域的网红,可由中国演艺行业协会约束规范;不属于该领域的网红,可能需要其他领域的组织建立相应的规则和标准,也可以由行业主管部门从信息传播角度予以规制或约束。  严格遵守公序良俗  理性表达个人观点  为治理网红相关乱象,相关部门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不少举措。  2022年4月,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色、丑、怪、假、俗、赌”等违法违规内容呈现乱象。  2023年7月,中央网信办又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要求限制违规行为获利。对打造低俗人设、违背公序良俗网红形象,多账号联动蹭炒社会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等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当取消或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  此外,《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内容,以及其他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讴歌真善美、促进团结稳定等的内容。同时,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不良信息。  《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也指出,网络主播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并专门提出严禁服饰妆容、语言行为、直播间布景等展现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内容。  受访专家认为,网红作为网络文化的参与者和传播者,其言行直接影响网络文化的发展方向。加强对网红言论的法律规制,不仅是维护网络秩序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措施。网红也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学习相关部门和平台出台的规则,摸清边界底线,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承担起社会责任,用正能量引导网络舆论,共同营造一个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  “如果‘失德’行为超出公众的接受底线,即便不追究法律责任,也不能成为公众传播的对象。监管部门、平台和社会对网红的监督应该更严格,强化正确导向。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应当对网红的言行适用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网红发布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王洪说。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指出,目前各平台依法建立了各自的互联网内容管理系统,但自建的内容管理系统时常与平台经营目标的利益冲突,实际执行的尺度、分寸、时机与节奏等均可能有所不同,相应采取的内容管理措施的强度和持续性也随之变化。各地监管部门和具体监管人员,针对特定内容,在法律法规政策理解与执行方面也难免有一定的差异性,存在监管套利的漏洞。  他建议,为统一与优化互联网内容管理,可研究探索平台内容管理与经营管理的实质剥离,建立独立的、公允的、专业化的互联网内容管理机制。对于违法违规乱象,网信、工信、公安等多部门也要加强协同监管,一方面通过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内容;另一方面对违规网红进行警告、封禁等处罚,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公众也应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理性看待网红言论,不被不实信息所误导。  “要想杜绝网红言论无边界乱象,最关键最长远的办法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形成全社会自觉防范和抵制各类低俗、庸俗、媚俗的不良信息的良好风尚。”胡钢说,既要保障网红言论自由,又要维护网络秩序,找到二者的平衡点,确保互联网成为促进社会进步的积极力量。

相关文章

最新评论